政府近期推出的稅制修法,針對企業併購中股東的稅負壓力,提出了遞延課稅的設計。如企業符合《企業併購法》第29條,將公司以股份轉換方式100%整併至既存或新設控股公司的交易,將可以暫緩證券交易所得的基本所得額計算,把稅務負擔延到未來真正處分股份的時候。
這是一項針對集團企業重組或控股架構調整的重大政策利多。
主要規劃亮點:
股東不用在股份轉換當年馬上被課基本所得稅
— 稅負將延至未來出售控股公司股份時認列。
限定產業控股公司,需經國發會認定
— 並非所有控股公司皆適用,只有符合特定經營要件的產業控股公司。
適用期間有限
— 自修法生效日起算,5年內完成的交易才能享有優惠。
【LY觀察與提醒】
這次租稅新制雖提供企業股權重組的稅負緩衝,但企業主應審慎考慮以下幾點:
是否符合控股公司及股東資格
併購交易結構是否設計妥當,避免後續適用障礙
股東是否能接受未來出售股份時再繳稅的現金流安排
更重要的是,政策的潛藏風險:
回顧阿扁時期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化,雖然吸引了多家金融公司設立控股公司,但成立後因「連結稅制」等規範衍生大量稅務糾紛(如控股公司應免稅費用分攤問題),歷經多年仍有部分案件未完全解決。
此次產業控股公司制度雖提供成立前的稅務優惠,但成立後的經營階段,是否會重蹈金融控股公司類似的稅務爭議,尚待觀察。
LY會計師事務所提醒:
如果您的企業正在考慮併購或設立控股公司,應該事前啟動稅務健檢及交易結構評估,避免未來因合規性或政策變動導致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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