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所得稅法分享:優化扣繳制度三大修法重點

#所得稅法》修正三讀通過!

為了維護120萬家扣繳單位的權益,本次修法優化所得稅 #扣繳制度 3大重點:

1⃣扣繳義務人由事業負責人、機關或團體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等自然人,改為 #事業#機關或團體 等本身,由給付所得的組織本身擔任扣繳義務人,使權責相符。

2⃣非居住者扣繳稅款繳納、憑單申報及填發期限,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可延長5日,減輕扣繳義務人作業壓力。

3⃣針對未依規定申報與填發憑單者,稽徵機關可 #衡酌個案違章情節輕重,在一定裁罰金額範圍內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維護扣繳義務人權益。

本次修法將於總統公布後,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最新消息請鎖定粉專報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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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恭喜這120萬家扣繳單位的財會人員,以前的扣繳違章都是直接罰老闆個人本人,責任追下來壓力可是山大。現在用公司的錢付個罰鍰可能層級到財會經理被念一下就低空飛過了~ ^^🙊🙈🙉

當然,能不要在扣繳之扣、繳、填、報、發的五大流程有疏漏,的確能避免就盡量避免。然公司經營規模越大,交易越多,很難不保證交易當下有釐清其潛在之扣繳責任,尤其是與外商交易時未看清楚稅款支付計算之約定條款時,倒還滿容易出錯的。建議公司業者一段期間就要自行進行稅務健檢,以合理地降低不必要之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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