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隨著加密貨幣市場的熱度持續,越來越多台灣人開始接觸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的投資。然而,根據財政部的規定,**只要虛擬貨幣出金(換回台幣或外幣匯入台灣銀行帳戶),就有課稅義務!** 更重要的是,國稅局近年已建立金融機構申報資料,對境內外帳戶進出金交易的掌握能力大幅提升。2026報稅季,你準備好如實申報了嗎?
2. 台灣虛擬貨幣課稅的三大主軸(依財政部現行函釋):
(一)境內出金(台灣交易所)
– 性質認定:「財產交易所得」
– 計稅方式:出售價格 – 取得成本 = 財產交易所得,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稅,適用5%~40%累進稅率
(二)境外出金(海外平台匯回)
– 性質認定:「海外所得」(屬最低稅負制範疇)
– 計稅方式:當年度海外所得若超過新台幣100萬元,須申報;若個人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需繳納20%最低稅負
(三)證券型虛擬貨幣
– 財政部於2025年1月公告,暫緩對「有價證券性質」的虛擬貨幣課徵證券交易稅,但相關所得申報義務仍應遵守。
3. 對於客戶的影響
對境內幣圈投資人:若透過台灣合法交易所出金,須計算每筆交易的財產交易損益,並於5月申報;虧損可與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互抵,但不可跨年度扣抵。
對使用境外平台者(如Binance、Coinbase等):出金匯回台灣的收益,屬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須申報,超過670萬元(含其他海外所得)須課稅,務必留存交易記錄。
對礦工或質押(Staking)收益者:此類收益性質尚未明確法規化,建議參照「其他所得」或「執行業務所得」申報,主動諮詢稅務專家確認。
4. 釋例
案例:小明2025年透過境外平台買賣比特幣,共出金匯回300萬台幣,其中成本為150萬台幣,淨利150萬台幣。另有薪資所得100萬元。
– 海外所得:150萬元(超過100萬門檻,需申報)
– 薪資所得:100萬元
– 基本所得額計算:150萬(海外所得 – 100萬免稅額 = 50萬)+ 其他計入項目
– 假設基本所得額未超過750萬,本案例無需繳納最低稅負
– 惟若合計超過750萬,則超過部分×20%為應繳稅額
若改為境內出金(台灣交易所):150萬財產交易所得直接計入綜合所得,若適用稅率20%,約需繳納:150萬 × 20% = 30萬元
5. LY CPA 的觀察
1. 保留交易紀錄是第一步:每筆虛擬貨幣的買入成本、買入日期、賣出價格、出金金額,都是計算損益的必要資訊,建議使用Excel或專用工具整理。
2. 境外平台的申報義務不可輕忽:許多人誤以為使用境外平台就不需要申報,但只要收益匯回台灣,就有申報義務。
3. NFT、Defi收益、質押收益:這類非傳統虛擬貨幣收益的課稅方式目前仍不明確,但為避免日後補稅,建議主動向稅局確認或諮詢專業會計師。
4. 國稅局已開始加強查核:根據財政部公告,2024年已查獲虛擬貨幣未申報所得逾13億元,並補稅加罰超過3,400萬元,可見查核力道已大幅加強。
6. 結語
虛擬貨幣的稅務申報是目前最多人有疑問的新興議題,從如何計算成本、如何區分境內外所得,到NFT和質押收益如何處理,都需要專業判斷。LY CPA 立行會計師事務所提供虛擬貨幣稅務諮詢服務,讓您安心申報,避免日後被補稅或罰鍰。
📌 相關服務:[虛擬貨幣交易稅務諮詢] https://lytax.com.tw/services/virtual-currency-consult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