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IGHTS ON TAXATION
Taiwan Tax Insights 稅務專欄
隨著115年度(2026年)基本工資調升,財政部同步宣布調整非居住者薪資所得的扣繳基準,影響所有在台支薪的外籍工作者及其雇主。
一、什麼是「非居住者」?
依所得稅法,在台灣境內居留未達183天的外籍人士,原則上在稅務上屬於「非居住者」,其薪資所得的扣繳規定,與本國居住者(183天以上)有所不同:
居住者:適用一般綜合所得稅稅率(累進稅率5%~40%)
非居住者:薪資所得按月薪資與扣繳基準,依固定比率18%扣繳
二、扣繳基準隨基本工資連動調整
財政部規定,非居住者若其薪資月薪不超過扣繳基準(即「基本工資×1.5倍」),可適用較低扣繳率(6%);超過者則按18%扣繳。由於基本工資自115年起由27,470元調升至29,500元,新的扣繳基準同步調整為44,250元(29,500×1.5)。
三、雇主的實務影響
項目
舊基準
新基準
基本工資
28,590元
29,500元
扣繳基準(×1.5)
42,885元
44,250元
月薪不超過基準...
財政部近期發布提醒,許多專營銷售未經加工生鮮農、漁產品的業者,誤以為「免徵營業稅、不用辦稅籍登記」,就等於所有稅務義務都豁免,這是相當常見的誤解。
一、生鮮農漁產品的營業稅免稅規定
依法規定,專營銷售未經加工的生鮮農、漁產品確實享有以下寬免:
免徵營業稅
免辦稅籍登記(不需要去辦理稅務登記)
這讓許多小農、漁民、市場攤商認為「不用管稅的問題」。
二、但所得稅的義務仍然存在!
財政部強調,營業稅豁免,並不代表所得稅豁免。若銷售生鮮農漁產品確實產生了收入與利潤,仍屬於「營利所得」,應依規定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將該銷售利得計入所得,依法繳稅。
三、兩種稅的義務要分清楚
稅別
生鮮農漁產品銷售
營業稅
免徵,亦免辦稅籍登記
所得稅(營利所得)
仍須申報,不得豁免
四、常見誤解情境
實務上,我們常遇到以下情況:
農民在網路平台銷售自產農產品,誤以為完全不用報稅
漁民將漁獲直接銷售給餐廳,未申報銷售所得
小型有機農場未區分兩種稅的義務,統一認定「免稅」
五、LY...
以財產、實物方式捐贈給公益團體,雖然可以在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列報捐贈扣除額,但財政部提醒,這筆非現金捐贈金額,同時也必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不能只算一邊。
一、什麼是非現金捐贈?
非現金捐贈是指以下列方式進行的捐贈:
捐贈有價證券(如股票)
捐贈不動產
捐贈藝術品、古董等財物
捐贈其他有形資產
與現金捐贈不同,非現金捐贈需經過評估核定價值,才能認列扣除額。
二、雙重申報義務的關鍵觀念
很多納稅人知道非現金捐贈可以抵稅,卻忽略了「最低稅負制」的規範:
綜合所得稅:可按核定捐贈金額列報捐贈扣除額,節稅
個人基本所得額(AMT):同一筆非現金捐贈金額,也必須計入基本所得額加以計算
若因列報非現金捐贈大幅降低綜所稅,但個人基本所得額超過免稅門檻(目前為750萬元),仍需計算是否須補繳基本稅額差額。
三、實務提醒
項目
說明
捐贈扣除上限
綜合所得總額20%(對政府機關、公立學校等則無上限)
基本所得額門檻
個人及配偶合計超過750萬元始須計算
常見疏漏
僅申報扣除額,但未在基本所得額欄位填入相應金額
四、LY...
每年報稅季,許多民眾習慣將當年度的醫療費用全數申報扣除,卻忽略了一個關鍵細節:凡是已由保險公司理賠的部分,不得再重複申報為扣除額。
一、醫藥費及生育費扣除額的基本規定
依所得稅法,納稅義務人可就本人及受扶養親屬當年度支出之醫藥費、生育費,列報為扣除項目,且無金額上限(不像一般特別扣除額有限額)。然而,財政部明確規定:若該醫療支出已獲保險給付,則受有給付的部分,不得列報扣除。
二、常見錯誤範例
情況
實際醫療花費
保險理賠
可申報扣除額
住院手術
15萬
8萬
7萬
生育費用
6萬
4萬
2萬
門診自費
3萬
0
3萬
許多民眾直接以收據金額全額申報,未扣除保險給付,這是最常見的申報錯誤之一。
三、注意事項
健保給付的醫療費,本來就不在你的實際支出範圍,不能申報
商業醫療險、意外險等如有給付,需從費用中扣除後才能申報
保存收據的同時,也應留存保險理賠通知作為核對依據
四、LY...
財政部近期提醒,部分納稅義務人在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誤將已過世的親屬列報為免稅額,不僅面臨補稅,還可能遭到裁罰,影響不容忽視。
一、免稅額的申報資格是什麼?
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可為本人、配偶及受其扶養之親屬申報「免稅額」。然而,免稅額的申報資格必須以「當年度仍在世」為前提。意即當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中已死亡,仍能主張全額扶養申報;惟若前一年度即已過世(即當年度全年已過世),則完全不得列報。
二、常見錯誤情境
實務上最常見的情況包括:
長輩在前一年過世,但申報時仍全額填報免稅額
家族成員誤以為「當年有一段時間在扶養」就能申報全額
多名家族成員重複申報同一位過世親屬的免稅額
三、被查到會怎麼樣?
一旦國稅局比對戶政資料,發現申報人申報已故親屬之免稅額,將依法:
補徵所得稅(加計利息)
裁處罰鍰(漏報情節嚴重者,罰鍰可達所漏稅額的2倍)
四、LY...
Tax Considerations For A One-Person Company In Taiwan
In the age of AI and digital platforms, more...
近年來,隨著 AI 工具與數位平台快速發展,越來越多個人開始以 網紅、內容創作者、接案自由工作者、數位創業者 的方式經營自己的事業。許多人只需要一台電腦、AI工具與網路平台,就能接案、製作內容或提供服務,形成所謂的...
Key Takeaways from the Newly Revised Taiwan–Singapore Tax Treaty
Many multinational groups may not...
很多企業沒有注意到,台灣與新加坡的租稅協定其實已經超過 40 年歷史。這次修訂,不只是條文微調,而是一次全面性的更新。新版協定已於 2026 年 2 月生效,並將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適用,原有舊約也會同步停止施行。對於有新加坡關係企業的台灣公司而言,這並不是一則「政策新聞」,而是會直接影響扣繳稅負與跨境金流安排的重要變化。
這次改了什麼?
過去舊約規定相對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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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新 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已經預告 📢
這次修法將對致力財產移轉、接班規劃與遺產稅申報產生重大影響,特別是「過世前 2 年內贈與財產的課稅方式」將根本改變,提醒正在或即將面臨遺產處理的您,務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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